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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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0年秋季开学及暑期相关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0-07-13    点击:

全校各单位(部门):

经学校研究,现将2020年秋季开学及暑期相关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秋季开学时间

学生:8月31日-9月6日报到注册(分批错峰报到,学生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),9月7日(周一)上课。

教师:9月4日报到,9月7日上课。

坐班人员:7月18日—8月29日轮休15天,8月30日上班。

研究设计院、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结合实际自行安排开学时间。

学校定于2020年8月29日(周六)上午9:00召开新学期中层干部会,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

二、工作要求

1.安全工作。秋季开学之前,学生未经批准不得返校。各学院、研究生院、保卫处、后勤保障处(校医院)、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要做好因科研任务返校的研究生的学习、生活和安全保卫工作,确保学生安全有序开展科研活动;国际学院做好在校留学生的学习、生活安排工作。各学院要组织召开好网上主题班会,加强学生防疫、防溺水等安全教育,学生处、研究生院要进行督促检查,确保落地落实。

各单位(部门)要认真排查和化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风险隐患,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。保卫处在放假前要督促各单位(部门)做好防火、防盗等安全工作,杜绝事故隐患。保卫处、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、后勤保障处要会同有关单位对全校各单位(部门),特别是实验室、配电房、宿舍、食堂和机房等要害部门和关键部位进行重点检查,落实安全防范措施,加强值班值守。

2.疫情防控工作。各单位(部门)要继续抓好暑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,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,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,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。全体教职工要安排好暑期工作和生活,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和安全防范,减少个人外出,原则上不去国(境)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,确因特殊需要前往的,要按照学校防疫指挥部的规定办理报告审批手续。

3.防汛工作。各单位(部门)要切实做好防汛工作,安排好防汛人员,党政办公室、后勤保障处、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、保卫处要做好防汛物资、工具、车辆及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,确保防汛工作顺利开展。

4.暑期值班工作各单位(部门)要严格执行暑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。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(上午:8:00—12:00,下午:14:00—17:00),确保信息畅通,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。各单位(部门)带班领导要负责检查本部门值班工作,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,发现重大问题要按规定及时向值班的校领导和党政办公室报告。

特此通知。

武汉工程大学

2020年7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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